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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通知精神,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开始报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条件:

 

1)我校在编教职工;

 

2)人事档案关系必须在学校户头;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

 

5)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有关规定,在2010年度、2011年度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本年度不得申请。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同一申请人在一年内不能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即申请人如在上半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时,已获得某种教师资格,下半年则不能再次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

 

二、报名对象及相关政策:

 

1)第一类: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第二类: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免教育理论考试,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第三类: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三、信息、材料报送要求:

 

1)第一、二类报名对象只需填写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格式参见附件1,同时须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信息),不进行网上报考。

 

2)第三类报名对象须进行“网上报考”,步骤及报送材料按照“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填报方法及要求(见附件2)执行。

 

3)报名费50/人。

 

四、自愿参加考前辅导人员报名时请填写考前辅导人员花名册,培训辅导费等待教师资格中心另行通知,教材费135/套,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法:单位统一填报花名册,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人力资源部信箱zzhxxy@vip.qq.com,所需报名费及教材费一并交至人力资源部。

 

六、报名时间:613615

 

 

附件1: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

 

 

附件2:“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填报方法及要求

 

 

附件3: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确认花名册

 

 

附件4:参加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人员花名册

 

 

以上附件可在联络员之家群共享下载。

 

 

 

 

人力资源部

 

O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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