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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团总支: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学风和教风建设,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增强同学们的主人翁意识,在广大教师中树立榜样,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专兼职任课教师

二、评选办法

利用团会时间,每个班级团支部通过公开选举的形式确定1名教师为“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提名人员,并为其撰写100字以上的评价;最终经院系团总支审核确定2—3名教师为“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全校将评选出10名“我心目中的好老师”、20名“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提名奖。

三、评选时间

12月20日—15

四、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思想品德教育、时事政治教育、科学文化教育融为一体,真正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二)业务素质

1、学识渊博,专业知识丰富;

2、严格按照我校教师教学规范和教学质量标准要求自己,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3、深入学生,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

4. 关爱学生,能帮助学生及时解决学习或生活上所遇到的困难。

(三)教学情况

1、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学生学以致用,重点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意识;

2、因材施教,深入浅出,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兴趣,开拓学生视野;

3、积极创造条件,运用现代化的教育教学手段进行授课;

4、课堂纪律严明,氛围活跃,考勤及时;

5、按照学校要求按质按量布置和批改作业。认真进行辅导答疑,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五、评选程序

1、宣传动员阶段(12月20日—24日):各团总支要认真宣传,通过展板、校园网络、专题会议等渠道广泛宣传发动。

2、评选阶段(12月25日—30日):由各团支部召开主题团会,以评选“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为主题,展开讨论,最终每个团支部确定1名教师为本班的提名人员,并附100字以上的教师评价说明。各团总支汇总后上报团委组织部,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中午12:00。

3、审核阶段(12月31日—1月5日):校团委将组织专人对各团总支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将审核后的名单提请学校有关部门(教务处、教学督导办等)进行复核,复核无疑义后每个团总支确定2-3名老师为最终人选,全校将评出10名“我心目中的好老师”、20名“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提名奖

4、公示阶段(1月6日—8日):确定人员后,名单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5、公布表彰阶段。公示期结束,如无问题,将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对其进行表彰。

六、补充说明

1、各团支部评选的教师为担任2012-2013学年本班课程的教师,无需考虑任课教师所属院系。

2、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欢迎广大师生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71-62621822。

3、如在评选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校团委,由校团委研究具体处理办法。

                                           

                                     校团委                                    

                                     2012年12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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