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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专职辅导员

发布日期:2019-08-23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批准,决定招聘专职辅导员10名,实行编外人事代理。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

二、招聘名额

共10名,其中男女比例4:6,即4名男性,6名女性。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心健康。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位。

(六)年龄: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较强的口语表达、公文写作、沟通协调和学生管理能力。

(八)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愿意在较长时间内(至少5年)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学校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驻马店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分别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和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zmdyz.org)公开发布。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可报名。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9年8月21日至8月2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接收报名材料(2019年8月22日--2019年8月25日)

应聘材料请按照以下目录提供对应电子文档(各一份):

① 《驻马店幼专2019年度公开招聘编外辅导员报名表》和《驻马店幼专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辅导员报名汇总表》;

② 身份证复印件;

③ 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

④ 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

应聘者将应聘材料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发送到zmdyzrsc@163.com

联系人:周老师,陈老师

电 话:0396—3690379

2.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均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命题、阅卷工作。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试地点:驻马店市盘龙山北路2658号,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考试时间

笔试:2019年8月29日上午9:00—11:30;考场安排2019年8月27日在学校网站(http://www.zmdyz.org)发布。

面试:2019年9月3日。

2.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5:1时,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考试方式和内容

笔试: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驻马店幼专人事处(驻马店市盘龙山北路2658号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综合楼606室)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4.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学校根据应聘者的笔试及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进入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的标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先行对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进行面试加试,依据面试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则从同一招聘岗位应聘者中根据各自招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http://www.zmdyz.org)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人事代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新聘用教师不按时报到上岗,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学校按国家有关政策核定工资标准,核发工资,享受同级在编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参加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正常办理工资晋升手续,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办理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监督电话

学校设立监督电话:0396-3572966

本方案由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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