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安排,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及学生返校后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保障进入实验室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工作学习,请各单位及人员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力做好实验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控双重措施,确保教学、科研活动安全运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返校前
1.各实验室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开放的,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开放,并做好开放记录。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控制人员密度,非特殊情况,原则上禁止多人在实验室聚集,禁止开展未经允许的实验,禁止与实验室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
3.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的安全防控,做好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巡检工作,并做好巡检记录。实验室负责人应做好合理规划、有序使用,避免集中实验导致安全风险,同时配备相应防护设施设备,保持室内通风,定期清洁消毒,防止不当掺杂及剂量浓度超标产生爆炸火灾或气体中毒等事故。
4.实验室防疫物资按学校规定流程申报和领取。
5.“一码通”显示为绿码且无发热(体温在37.2°以下)、咳嗽等症状的师生,经本部门批准,并报实验设备处备案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并须做好每日进入实验室师生的体温、实验室房间号、进入时间、手机号码、导师等信息的登记工作。
二、学生返校后
严格落实准入制,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各单位在实验前须开展全面安全自查,做好实验方案制定及备案工作,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各实验室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实验,避免集中实验带来的安全风险,
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消杀和防护等工作。具体如下:
1.要求每日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导原则,定期进行实验室消毒,并做好消毒人员、时间记录。
2.须做好每次进入实验室师生的体温核查,体温正常的学生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对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情况,建立日志记录备查。日志内容应包括具体时间、实验内容、实验人员、负责老师、有无异常情况等。
3.各实验室应按照疫情防控指导原则,合理安排每次进入实验室的人数,原则上人员之间应保持不少于1米间隔,进出实验室应组织有序并保持间隔。
请各院(部、中心)在做好以上安全工作的同时,做好实验室日常安全防护工作、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工作。特别是对于有特殊安全需求(危险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实验动物、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等管理)的实验场所,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严格规范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和辐射装置的安全管理,做好实验废弃物、废液等存放管理,做好“三废”的定期处置工作。
实验设备处将针对疫情期间学生返校后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展开一次集中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院(部、中心)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学生返校后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及实验室安全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实验设备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