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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系多媒体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1-05-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多媒体设备为系部提供多媒体教育、教学环境,各位老师和学生均有管理和爱护的义务和责任。为了规范多媒体教室管理,提高多媒体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更好的服务于教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 请大家按照系部安排的课表上课,如需要临时补课使用多媒体设备的必须提前向系部提出申请,由系部做出安排,方可使用,并在《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中“备注”项中注明“临时”字样。

二、 不得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播放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三、 非教学使用多媒体设备的班级及各部门,在使用前应先写出书面申请,由活动负责老师签字,并由系部领导签字后,到多媒体值班室做出登记,方可使用多媒体设备。(附申请表,下载请点击这里)(申请最少要提前一天交到多媒体值班室)

四、 教师在首次使用多媒体教室前,应与多媒体管理人员联系,熟练掌握多媒体设备的基本操作规程后方可使用,否则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由教师承担责任。

五、 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师和学生请自觉保护多媒体教室的财产安全,如操作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管理员联系,未经允许私自处理,发生设备损坏的,由使用者赔偿损失。

六、 使用完毕要及时归还多媒体设备,如未按时归还,将会按教学事故处理。

七、 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教室期间对教室所有设备设施负有监管义务,每次使用结束后,应按操作规程关闭所有设备电源,锁好控制台门,关好教室门窗,锁好教室门。否则,经查实确因教师监管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设备丢失者,将追究任课教师责任。

八、 爱护多媒体设备,保持操作台面清洁,不得将粉笔头、杂物弃于操作台内。

九、 教师应督促学生爱护教室财产,保持教室干净整洁。

十、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信息工程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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