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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2 河南高等教育大记事(3)

发布日期:2013-02-27    作者:     来源:     点击:
      我省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以后考往省外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得到助学贷款,消除了我省助学贷款盲点。这是12月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的。
  根据相关规定,具有我省户籍、已被省外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的河南籍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生源地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已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省生源地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省辖市、县(市、区)负责本市生源地贷款工作,考生在入学报到前,在户籍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已经探索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省内高校学生都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一些考往省外的贫困学生却无法申请到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种有效补充,以实现助学贷款政策全覆盖。(记者惠 婷)
责任编辑:邵晓薇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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